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小学期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7-02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小学期及暑假假期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小学期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好市教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度北京市属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夏季工矿商贸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各院(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安全责任感,严格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压紧压实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巡查责任,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记录,特别是有重大风险、高风险实验室房间以及使用危化品、放射物品、激光、高温高压设备等危险物品的院(系)单位,务必从严落实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体系。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各院(系)、单位在放假前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具体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充分做好单位内部的风险源和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治,加强风险管控。特别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激光、高温、高压等高危因素的实验室和重大风险、高风险的房间,要逐条核对隐患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停用相关实验室和设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存放应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并按科学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不得非法购买、超量存放。实验室存放限量可参考DB11/T 1191.2-2018规定。
三、加强应急值守,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各院(系)、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和应急值守工作,并公布暑期应急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高温、大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预案。因教学科研需要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应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继续使用,申请内容应包括使用理由、实验场所及人员信息、联系方式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各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审批工作,严禁未经备案审批擅自使用实验室和开展实验活动;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餐饮、聚会、为车辆电瓶充电等)。院(系)要根据本单位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符合本单位小学期、暑期工作情况的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处置方案,所有暑期实验室值班人员要熟知方案内容和应急联系方式。
各院(系)、单位要确保将通知要求传达到位,特别是传达到实验室负责人、任课老师、指导教师、科研项目负责人和进实验室学习的学生,强化忧患意识、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拉紧安全责任链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假期。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