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小学期及暑假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4-07-02
来源:保卫处 点击次数:各院(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3-2024学年小学期及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校园整体安全秩序,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现就小学期及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及暑期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思想,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单位领导“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细致到位。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院(系)、单位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学校相关安全防范规定、措施,强化安全提醒和培训,重点做好消防、治安、交通、防汛等方面的安全提示。
三、全面排查隐患,整治突出问题
各院(系)、单位要关注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清理、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保卫处日常安全检查的具体情况,充分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大排查工作,尤其是对重点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部位、雨季易涝部位和在建工程等校园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检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消除。
重点排查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如下十项内容: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两个通道”管理不到位;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器材和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自防自救力量建设不到位。
四、管好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后勤保障部、基建处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假期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水电气等部位安全检查,认真做好饮食、水源卫生防疫工作,同时做好单位内部和施工部门流动人员审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小学期与暑期防火、防盗管理工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做好工程施工备案,工程安全全程监测,杜绝违规动火用电、违章操作赶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工程安全实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保密管理,做好国家安全工作
各院(系)、单位要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严格保密管理,强化对涉密单位、部门和人员的保密情况检查,规范做好文件清退和销毁工作。严禁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处理和传播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要加强对出国人员的行前保密与国家安全教育,及时完成出国(境)人员回国访谈;严格涉外学术活动审查审批,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新情况。
六、落实工作预案,处置突发事件
各院(系)、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预案,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力量,快速处置,努力把危害和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七、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院(系)、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领导和学校值班室,严防瞒报、漏报、迟报情况的发生。
校园报警电话:6890110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8902612
保卫处
2024年7月2日